菜单
【资料图】
1、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条件,但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领取生育证怀孕的,应当补领生育证;生育时仍未领取生育证的。
2、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基本标准的百分之二十缴纳社会抚养费。
以上就是【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】相关内容。
X 关闭
Copyright © 2015-2022 人人字画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粤ICP备18023326号-36 联系邮箱:8557298@qq.com